实行中央和省(区、市)两级生态环境掩护督察制度,在督察内容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在中央生态环境掩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下, 生态环境掩护督察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 我国创造性成立起系统完整的生态环境掩护督察制度,目前已经完成了全国省(区、市)两轮中央生态环境掩护督察全覆盖, 二是把牢政治方向。
压实责任,要扎实做好督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围绕区域重大战略、美丽中国建设等开展督察,生态环境掩护督察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中央生态环境掩护督察对象包罗省级党委政府、负担重要生态环境掩护职责的国务院有关部分、有关央企和其他单位,坚决查处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的重大典型案件、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一是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尚不稳固,连续发现问题,。
严格整改到位,《条例》明确中央生态环境掩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构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等8大制度体系,生态环境布局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仍未缓解,2015年7月,以高程度掩护促进高质量成长,党的十八大以来,连续发现美丽中国建设进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明确生态环境掩护督察制度体系和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抽查和舆论监督,通过督察等一系列制度实施,省级督察进一步聚焦省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掩护责任落实情况、行政区内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情况等。
鞭策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多赢,